Wednesday, September 8, 2010

哆啦A梦


写它,是不容易的。

就像要写一个自己的最爱,单靠笔墨很难表达出那份感情。

喜欢它的日子,少说也有十多年了吧。

它是全球万千男女的偶像,是极少数可以红那么久的卡通人物。

至今,它的周边商品依然热卖,身为粉丝的我与有荣焉。

不过还是得承认,喜爱的热情已经不复当年。

无关乎其魅力是否减退,而是岁月的历练总教人变得冷静一些。

就如把感情深埋在心底,藏了起来但其实也扎了根。

某天百无聊赖,挖出之前买了以后搁在一边的动画片。

看着看着,竟然还是那么欲罢不能。

圆圆的大头,胖胖的身体,逗趣的举止,憨厚的表情,看了心情就很好。

明明缺点一大堆:功能普通、头脑不聪明、贪吃、怕老鼠、紧张时犯糊涂,和厉害优秀根本沾不上边。

可能就是因为这些不完美,反而让它的亲切感加倍。

两肋插刀的义气、无限的包容、在危急关头的勇敢、容易心软的个性,填补了大部分人对朋友的想望。

没有人不想有这样一个傻气又可爱的朋友。

身边一些2000年后才出生的小朋友也有喜欢它的,有点不可思议,又有点感动。

它仿佛成为两代人的亲密桥梁,跨越了年代的鸿沟。

很应该感谢它,陪我走过了这么多年,在沮丧时带来欢笑,在开心时更加快乐。

很应该感谢它,开启了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大门,让我知道创作的世界拥有无限可能。

很应该感谢它,成为了隽永而经典的角色,让我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很长情。

很应该感谢它,让我喜欢的心一直不变,在复杂的世途中仍存有一点童真。

即使青春不再年华渐逝,对这个属于大家的,永远不老的哆啦A梦,还是如此喜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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